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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期货是怎样炼成的?

2021-09-04

2021-09-04

  生猪期货于2021年1月8日上市交易。对中国上市的第一个活体畜牧期货品种,为什么研发需要二十年的时间?从中经历了怎样的过程?
 
  生猪期货前后两大研发时期,按照标的物不同,可以分为十个研发阶段。
 
  第一阶段(2001年—2006年3月):猪胴体为标的物的实物交割方案研究。
 
  主要是生猪期货品种的早期储备性研究,在与高校的我国生猪现货市场研究课题和国外生猪期货市场研究基础上,试探性提出猪胴体为标的物、实物交割为主要交割方式的设计方案。
 
  第二阶段(2006年4月—2008年4月):活猪为标的物的方案研究及现金交割的第一轮研究。
 
  2006年3—4月间,大商所与中国证监会相关领导就开展生猪期货的可行性先后赴湖南、湖北等地联合调研。确定了将标的物由猪胴体转向活猪品种的研发思路。两年间,大商所多次拜访发改委、商务部、原农业部等相关主管部门沟通,数十次奔赴辽、豫、鲁、苏、湘、鄂、粤、川、渝等9省(市)开展市场调研。仅2007年一年就开展了四轮大规模调研,并召开大小论证会、座谈会10余次。通过课题合作、实地交割模拟、行业公开论证和所内论证相结合,完成了以生猪为标的物、实物交割为主要交割方式的生猪期货合约及规则首套方案设计。
 
  在2007年4—5月间,首次对生猪期货现金交割可行性进行研究,并针对采用部委公布的数据为交割结算价、在主产区自行采集数据做交割结算价、实物交割与现金交割的选择这三个方案进行了分析。由于国内生猪现货数据采集体系尚不完善,且商品期货尚未被《期货暂行管理条例》纳入开展现金交割的许可范围内,当时开展生猪现金交割尚不具备条件。
 
  第三阶段(2008年5月—同年7月):仔猪为标的物的方案研究。
 
  根据证监会指示,对以仔猪做标的物开展期货交易的可行性进行了研究。通过调研,从现货贸易、交割质量标准化、价格波动等方面进行分析,得出了“现阶段在我国推仔猪期货的条件尚不成熟,应将活大猪作为上市生猪期货的标的物进行重点研究”的结论。
 
  第四阶段(2008年8月—2009年4月):活猪为标的物的方案研究。
 
  继续进行以活猪为标的物、采用实物交割方式的生猪期货的完善工作,对交割过程中的交割凭证、授权凭据、仓库管理等一系列细节问题深化研究,并就交割和风险防控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美国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集团(简称CME)下辖的CME生猪期货品种进行了考察。就当时我国生猪产业情况撰写了一系列研究报告。此时,大商所开始了由品种研究向行业研究的拓展。
 
  第五阶段(2009年5月—2011年10月):猪胴体为标的物的方案研究及生猪品种开展现金交割的第二轮研究。
 
  受生猪疫病等影响,以猪胴体代替活猪做标的物和采用现金方式进行交割的方案再次被提出。调研认为,以猪胴体为标的物开展期货交易,在质量标准、市场自由流通、配套的冷链物流等方面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对此,虽然大商所在相应的制度设计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改进措施,但也仅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猪胴体现货市场条件的不足。关于现金交割问题,跟踪研究的结论是,老难题仍然存在,现金交割仍不可行。
 
  由于对疫病以及生猪价格在CPI中高占比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担心,生猪期货研发受阻。研究工作主要集中在生猪养殖技术、疫病防治体系、行业产业变化及生猪电子交易市场等方面。
 
  第六阶段(2011年11月—2012年4月):对生猪品种活体、胴体、仔猪三个不同标的物进行比较研究。
 
  2011年11月中国证监会提出了“主动贴近‘三农’需求,开发出更多面向农业和农民的证券期货产品”的要求。大商所对农产品进行了梳理,其中,对生猪品种活体、胴体、仔猪三个不同标的物开展期货交易的可行性进行了比较,对生猪行业发展变迁的宏观、中观经济学理论研究逐渐展开。
 
  第七阶段(2012年5月—2013年12月):重新启动生猪品种研究,以及主板市场和多层次市场同时开展生猪品种交易的可行性研究。
 
  组建了独立的“生猪期货和商品指数工作小组”,开始了生猪品种的新一轮研究工作。本轮研究最大特点是,把重点放在对前期遗留问题的解决,以及除传统主板市场上市生猪期货外,在多层次市场开展生猪品种中远期交易的设计。为重新建立与行业的联系,小组先后走访了重庆、湖北、广东等省份。考察了CME和KRX(韩国交易所)上市的生猪品种,对在我国开展生猪期货的标的物选择、制度完善、上市时机等有了新的理解。对在多层次市场开展生猪品种交易的可行性进行了新的论证。草拟了大商所开展生猪品种交易的工作方案和推进策略。
 
  第八阶段(2014年1月—2018年1月):拓展生猪期货研发路径,活体为主线,活跃分割猪肉、猪肉价格指数等“周边”品种研究。
 
  在对生猪活体以及猪肉形态的白条猪肉及分割猪肉等现货市场的分析基础上,结合国外经验,制定出现阶段以分割猪肉作为首选标的物,活体、白条猪肉及指数产品按照“先易后难、精心培育、稳步推进”的依次推进上市的思路。完成冷鲜猪肉交割制度及价格指数采价平台所需的研究工作。完成分割猪肉期货设计方案。完成白条猪肉价格指数研制与发布。2015年12月,向证监会提交了《关于在大连商品交易所开展分割猪肉期货交易的立项请示》。设计了瘦肉型猪肉价格采集平台方案、重点屠宰企业瘦肉型白条猪肉出厂价格60指数编制方案。完成了生猪期货新一轮研究与上市准备工作。
 
  第九阶段(2018年2月—2020年3月):生猪立项后的准备与非瘟影响研究。
 
  2018年2月,生猪期货立项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准,启动上市工作。完成了生猪期货合约规则设计,检测摸底,模拟交割,疫情方案等。2019年跟踪疫情情况和政策,研究论证疫情应对方案。完成了非洲猪瘟疫情对生猪期货上市的影响及应对方案、对生猪期货相关影响的评估报告,提交了关于生猪期货上市申请的补充报告。
 
  第十阶段(2020年4月24日——2021年1月8日):生猪期货获批上市到生猪期货挂牌交易。
 
  完成生猪期货合约及规则设计主体工作。形成了以“前置管理,简单交割、多元模式、严控风险”为主的制度体系。针对政策及非瘟疫情情况,先后调研了东部区24家规模企业,梳理出栏均重、质量标准、出栏流程等与期货设计密切相关的内容,对因政策、疫情、供需及流通等变化带来的难点提出了解决方案。
 
  千万里我追寻着你。二十年,两大时期,十个阶段。“猪期货”研发的足迹,是新时代期货人用服务“三农”的初心走出来的,也是中国农业现代化奋斗历程中一个极具特色的侧影。研发的经验是期货要与国家政策规定相吻合,与实体经济发展现状相呼应,与引导农业现代化发展方向相一致。坚定的政治方向赢得了行业内外各方面的支持、鼓励、帮助,中国畜牧业协会和中国肉类协会二十年来与期货市场相向而行、同舟共济,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农业部、商务部等部委领导和历任有关司局及处室的负责同志给予了悉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中国证监会有关领导和期货部更是付出了巨大努力,最终为中国改革开放奉献了这份礼物。
 
  一部“猪期货”研发史,让期货人无比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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